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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工艺美术学校收费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6-06-07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一、   凡学校的各项事业性收费,要坚决按照市物价局、市教委和财政部门的有关收费标准执行。

二、   各项收费项目,应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制定或认可的收费票据,并加盖学校的财务收费专用章,方可在收费中使用。

三、   学校需增减收费项目,制定收费标准,应由学校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物价局,经批准后方可收费

四、   加强事业性收费和票据的管理工作,学校要经常不定期地对财务室和各班级的收费项目进行检查、管理和监督。

五、   任何年级和教室无权决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代学生订阅报刊杂志、外出活动等。

六、学校对于不经批准私自收费的人员,一经查实,将进行严肃处理。

                                

                                      蚌埠工艺美术学校

                                           200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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