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校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工作,提高学校管理水平,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精神,以科学管理机制为目标,实施校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教职工知情建议权,协商共决权,检查监督权,创设良好育人环境,促进学校健康发展。
二、校务公开的原则
依法治校,民主公开;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周密健全,积极稳妥。
三、校务公开的内容
凡是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管理密切相关和直接涉及到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和师生员工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容易诱发或滋生腐败的重点问题,除党和国家规定的保密事项外,凡能公开的,都要在一定的范围、规定的时间、按程序采取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一)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行使的职能和服务的事项。包括岗位职责,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分管事项等。
2、办事依据。包括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学校的规章制度等。
3、办事程序。包括办事的具体步骤和手续等。
4、办事纪律。包括办事要求、时限、承诺、有关纪律、违示违诺违纪处理办法等。
5、办事结果。包括办事的最后结果和对违示违诺违纪行为的处理结果等。
6、监督投诉渠道。包括举报电话、举报箱、意见本、信访等。
(二)校务公开涉及的主要事项
1、学校政务公开。包括学校的办学思路、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改革方案、规章制度、重大决策、重要决定等。
2、招生事务公开。包括招生计划、招生政策、生源、享受照顾录取的政策规定和学生名单、录取分数线等。
3、学生管理工作公开。包括学生奖学金、学杂费减免、助学金发放、勤工助学、学生转学、转专业、休学、评优评先、奖惩等方面的制度、办法和实施结果。
4、收费公开。包括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批准文号、各级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教材的采购、社会捐赠的款物等。各项收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5、财务管理公开。包括财务预决算、财政拨款、正常收费、校办产业、社会捐赠、各项创收、房屋租赁、劳务收入和财务支出情况;专项资金补助、教学科研经费、奖学金使用和管理。
6、组织人事工作公开。包括机构设置情况、干部任免程序和办法、拟任人选名单;组织发展程序、条件、拟发展对象;人事工作改革方案;教职工的聘任、延退、返聘、晋级晋职、进修、工作调动;职称评审条件、办法、职数、申报者实绩、推荐人选;学科带头人和业务骨干的选拔等。
7、教职工奖惩公开。包括各级各类先进评选奖励的条件、名额、程序;确定上报人选和评选结果;教职工年度考核和结果;对违法违纪教职工的处理等。
8、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公开。包括教职工工资调整、福利分配的方案、标准、依据;住房调整,购建房方案;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情况;教职工家属、子女、亲属在学校受聘临时工情况;计划生育管理情况等。
9、工程建设项目公开。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与监理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行招投标。对项目的审批过程、资金来源,投资决算、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选择,工程造价,以及工程竣工后的验收结果和决算等实行公开。
10、大宗物资采购和维修公开。大宗办公用品、教学仪器、科研设备、车辆的购买、公寓用品、设备的采购和维修等,教材的选购、图书资料的采购等公开。
11、后勤社会化后,各经济实体从学校剥离后与学校的关系、人事、资产、经费、管理、经营、服务等情况公开。
12、领导干部重大事项公开。学校干部的工资、奖金和其他收入;住房、出国(境)费用、差旅费报销情况和公务接待支出情况;公车、通讯工具的配备和使用情况;年度述职报告和职代会民主评议情况;年度和法人经济责任财务审计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
13、教职工普遍关注的应该公开的其他事项。
四、校务公开的形式和方法
(一)、公开形式
1、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2、党政联席会、中层干部会、教职工座谈会、校情公布会等各种会议形式和民主议事制度。
3、通过设立校务公开栏、告示栏、宣传橱窗;校报、简报、广播、校园网等;
4、设立校长信箱、监督电话。
5、校领导接待日制度。
6、发通知书、家长信、收费联系卡等形式向学生家长公开有关校务。
7、领导班子成员定期述职并接受评议。
8、其它便于校务公开的形式。
(二)在公开的时间上,可根据公开事项的内容、性质分长期、短期、随时公开。
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采取相对稳定的公开形式,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如有政策、法规、职责调整,应及时修订、补充完善校务公开主要内容。
校务公开涉及的主要事项,应选择定期公开、随时公开。属于常规性的工作要定期公开;属于阶段性、长期性的工作要分阶段公开,属于短期性、一事一议的工作要随时公开。
五、校务公开的检查要求和监督机制
1、有关“校务公开”制度和工作机制运转正常,真实可信。
2、学校领导班子以人为本、依法治校,讲究公开形式及时和规范,党政领导无违反有关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方面的上访或信访。
3、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进一步发挥,有良好校风、师风、教风,促进了学校教育教育工作。
4、教职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及时处理群众对公开工作的内容和形式提出的意见,做好调查、处理和反馈工作。
5、定期征求教职工、家长和学生对学校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6、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检查与督导。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接受教职工以及教代会和工会的民主监督,接受社会监督。
安徽省蚌埠工艺美术学校
200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