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市教育局中国共产党蚌埠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党组织:
中共蚌埠市委第十届二十一次全体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蚌埠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简称“市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于2016年9月召开。根据市委有关规定,结合市教育局实际,现就做好市教育局市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和选举单位
市教育局市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9名(具体名额分配方案附后)。
二、代表条件
市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必须是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中的优秀分子。代表具体条件:(1)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坚定地站在党的立场上;(2)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议政、议事能力;(3)带头贯彻“三严三实”,在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发挥表率作用并做出显著成绩;(4)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品行端正,公道正派,清正廉洁,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密切联系群众,受到群众的拥护;(5)坚持党性原则,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如实反映本选举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和要求,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
三、关于党代表推荐选举程序和时间要求
市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必须按以下程序和时间要求产生:
(一)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各单位根据市教育局分配的名额,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式提名,经过充分酝酿协商,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按照市教育局党代表构成比例要求,在市教育局党委所属基层党组织中提出9名候选人推荐名单,于2016年6月13日下午下班前将附件2(纸质材料、电子稿)报送市教育局组干科。市教育局党委从各基层党组织候选人推荐名单中按不少于应选代表30%的差额比例提出候选人推荐人选,并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在沟通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党委按照市委提出的代表构成比例的要求,按照不少于应选代表22%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二)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市教育局党委根据党代表的资格条件和素质要求,对推选出来的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深入考察。主要考察他们是否具备代表条件,要把考察思想政治素质放在首位,考察他们在关键时刻、重大原则问题上的政治立场和政治倾向。要把廉洁自律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认真听取纪检机关、监察部门意见,注意征求政法、公安、检察、法院、计生、信访、工商质监、税务、安全生产及居住地社区党组织等部门和单位的意见,特别要掌握候选人初步人选是否涉案、涉黑、涉恶等方面的情况,坚决防止有涉嫌违法行为的人或品质恶劣的人被推选为党代表人选。考察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听取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的意见,认真查核群众举报反映,全面客观地分析评价。
(三)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市教育局党委在反复协商、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召开党委扩大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初步人选进行表决,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将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畅通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认真查核群众反映的问题。对有重要嫌疑而一时又难以查清楚的,不作为预备人选。
(四)选举产生出席市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代表。根据市委审查批复的原则意见,市教育局召开党代表会议,组织党代表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然后采取不少于22%的差额比例,进行选举。选举结果报市委审批。
四、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
召开市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这次大会的基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代表选举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的提出,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要注意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纪律教育,严格按照党章和党规党纪规范选举,特别要严明选举纪律,坚决杜绝各种非组织活动、不正之风现象的发生。各单位对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理,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市教育局党委。要使市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代表的推荐选举过程成为对党员进行党性锻炼、党性教育的过程,成为对党员进行民主集中制教育、实践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过程,成为践行“三严三实”、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过程。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做好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的提名和选举工作中的组织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代表的质量,按期完成代表选举任务。
附:市教育局市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中共蚌埠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6年6月12日
附件1:
市教育局市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分配方案
选举单位 | 代 表 数 | 市委提名 | 代 表 总 数 | 代表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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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领导干部 | 专业技术人员 | 先进模范人物 | 解放军、武警 | 50岁以下 | 妇女 | 少数民族 | 备注 | ||||
市教育局 | 9 |
| 9 | 6 | 2 | 1 |
| 6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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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市教育局出席中国共产党蚌埠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
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册
党组织(盖章):
姓 名 | 现任职务 | 性别 | 民族 | 籍贯 | 学历 | 出生年月 ( 岁) | 入党 时间 | 参加工作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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