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教育局,各有关招生学校:
为做好2016年我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2016年全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含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继续提前进行、单独招生。实行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各招生学校具体实施并负责的办法。艺术、体育类招收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的学生,文化课考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命题。考试、阅卷及招生宣传工作由各招生学校负责。报考普通中专的学生,其文化课考试由招生学校组织测试,学校实行自主招生,各招生学校在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进行。各类专业的专业课加试,五年制高职运动训练专业由省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其他专业均由各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生条件
(一)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爱好相关专业,并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
(二)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原则上要求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年龄不限。
(三)针对艺术、体育类部分专业人才培养的特殊性,艺术类中要求有幼功的表演专业,可招收小学或初中在校生,体育类运动训练专业允许招收初中在校生。对体育类特殊人才和艺术类优秀人才继续试行特材特招。
(四)报考服装表演(服装展示与礼仪)和主持与播音(播音与节目主持)专业须为初中毕业生,学校进行面试,具体要求详见学校招生简章。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招生学校自行确定。报名工作由招生学校组织实施,考生可到招生学校或其所设的报名点报名。
(二)报名办法:考生携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件或所在学校(单位)介绍信到招生学校报名点报名,领取并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有关部门出具的原始证件,并在留存的复印件上由招生负责人签字盖学校章以示负责。考生按皖价行费字[1999]136号文件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用。
(三)报考艺术、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其他类专业或其他中等专业学校,但需按照全省中考中招的办法进行招生录取。
(四)鼓励艺术、体育类中等专业学校组织省外生源,招收外省考生。外省考生报考省属中等专业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与我省考生享受同等政策。外省考生报考我省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艺术、体育类专业,需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
四、文化课考试与专业课加试
(一)五年制高职文化课考试科目:考试为一份试卷,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满分400分,其中语文占40%、数学占30%、英语占30%。考试内容按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中教学大纲确定。
(二)五年制高职文化课考试时间及地点:文化课统一考试时间为4月26日上午8:30—11:30,考试地点除运动训练专业由省体育局确定外,其余均在所报考的学校。
(三)普通中专文化课测试科目、时间及地点均由各招生学校自行确定,详见各招生学校的招生简章。
(四)各类专业的专业课加试内容、时间及地点除五年制高职运动训练专业由省体育局确定外,其余专业均由各招生学校自行确定,详见各招生学校招生简章。
(五)阅卷结束后各校应将考生文化课及专业课成绩数据库光盘(数据格式见附件2)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五、填报志愿
考生可填报同类别的两个学校志愿,在第一志愿学校参加文化课测试和专业课加试。考生在报名时领取志愿表,在考试结束前交志愿表(见附件3)。同类别招生学校应互认专业课加试成绩。
六、招生专业和计划
2016年安徽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含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按省教育厅和各市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2016年安徽省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艺体类专业招生院校名单见附件4。
七、划线及建档
(一)艺术、体育类五年制高职文化课控制线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文化课考试成绩统一划定。五年制高职专业课控制线的划定,运动训练专业由省体育局划定,其他专业均由各校根据生源情况和学校规模提出意见,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定。
(二)根据五年制高职计划完成情况,各校可招收参加当年中考(学业考试)的考生,在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凭中考成绩条、准考证到各招生学校报名。五年制高职的文化课控制线按当年中考非艺术、体育类五年制高职控制线的60%折算,由学校进行专业加试后提出录取意见并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
(三)各校可根据生源情况,自行组织普通中专的二次招生。普通中专二次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不变。
(四)考生的纸质档案由各招生学校负责建立。档案内容应包括考生报名表、学籍和学历证明等。
八、照顾政策
(一)报考艺术、体育类五年制高职的考生可享受的文化课照顾加分政策:
1.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获市级体育竞赛单项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报考体育类加20分;获省级以上体育竞赛单项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报考体育类加40分(竞技类规模须是同级体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认定的,须有运动会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报考艺术专业,在省级以上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正式比赛中获一等奖以上加40分,获二等奖加20分;
2.《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
3.台湾籍考生加10分;
4.烈士子女加10分;
5.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6.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加10分;
7.其他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号)要求执行。
符合上述多种照顾条件的考生,只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项,不得累计享受照顾加分。
(二)艺术类有幼功的专业可以招收小学起点的六年制中专生。考生凭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和近两学期的语文、数学成绩报名参加专业课加试,成绩优秀者由学校提出录取意见,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入学后由招生学校负责其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
九、录取
(一)艺术、体育类统一招生录取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按学校负责、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原则进行。
(二)录取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即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线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分为高职和中专两个批次进行。
(三)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可以在录取现场直接转入所填二志愿学校的录取,录取原则如上述第2款,建档及有关录取手续由招生学校统一办理。
(四)为便于省教育厅对各市中招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录取结束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把分市录取生源情况分别通知各市中招部门,可纳入该市中招任务完成数。
十、招生工作要求
2016年我省普通中等专业艺术、体育类招生报名、考试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各招生学校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全员发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招生简章、报刊、广播、电视,组织招生咨询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及时、广泛地将本校的招生专业及有关规定向社会和考生宣传。各招生学校要抓好考风考纪建设,强化考风考纪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杜绝违纪舞弊现象的发生。招生工作人员要自觉加强学习,接受培训,廉洁自律,做到政策熟、业务精,负责任,守纪律,并接受社会和纪检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各级教育招生部门和考生所在学校(单位)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各招生学校的报名、宣传和建档工作,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帮助各招生学校圆满完成全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艺术、体育类招生工作任务。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