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学校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活动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检验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加大技能教学力度,有效激发学生和指导教师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实践水平,引导学生重视实践、崇尚实践,在学生中形成良好的职业技能训练氛围,奖励获得突出成绩并为我校赢得荣誉的学生和老师,特制订技能大赛管理与奖励方案。
一、总体要求
1、建立校赛、市赛、省赛、国赛四级技能大赛常规化的机制,鼓励更多的学生和教师参与,通过大赛建立一支高水平的大赛队伍。
2、本大赛所指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经学校同意组队参加的其它各类教育学会、非教育行政部门、专业学会等机构组织的技能大赛参照执行(具体标准另行研究决定,不高于本标准)。
3、大赛所要求的基本技能融入到专业教学中,高、专技能通过组建队伍强化训练的方式进行。
4、强化训练须制定训练计划、考核标准等,系部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系部、教务处监督检查。
5、大赛奖励等各种费用由绩效工资以外资金列支。
6、奖励对象为参赛学生、辅导教师、参赛教师、系部、大赛组织、服务人员等。
二、奖励标准
(一)辅导课津贴标准:直接参与辅导的教师严格按照制订的辅导方案进行专业培训,据实申报工作量。校赛按项目不超过20个辅导课时,市赛按项目不超过40个辅导课时,省赛按项目不超过80个辅导课时,国赛不超过120个辅导课时。多赛合一按照最高标准。课酬按照10元/课时计算。
(二)大赛获奖奖励标准
国赛、省赛项目
1、指导教师
(1)、获得国赛一、二、三、优秀奖的指导教师(团队),分别奖励20000元/学生人次、10000元/学生人次、6000元/学生人次、5000元/学生人次。
(2)、获得省级竞赛一、二、三等奖的指导教师(团队),分别奖励4000元/学生人次、2000元/学生人次、1000元/学生人次。(省赛个人指导一个项目累积不超过6000元)
(3)、获得市级竞赛一、二、三等奖的指导教师(团队),分别奖励500元/学生人次.、300元/学生人次、200元/学生人次。(市赛个人指导一个项目累积不超过1000元)
(4)、获得校赛一、二、三等奖的指导教师(团队),分别奖励100元/学生人次.、80元/学生人次、50元/学生人次。(校赛个人指导一个项目累积不超过500元)
(5)、个人简单累加的团体奖按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500元、300元、200元。
(6)、团体项目获奖按照上述1.5倍计算奖励。
(7)、教师参加各级各类竞赛,按上述同等标准奖励。
(8)、各项目获奖奖励按照最高级别计奖,不累加计算。
(9)、参与辅导的老师在年终考核、评优评先、专业职称晋升、职务晋级中同等条件优先,并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2、获奖学生
(1)、获得国家级竞赛一、二、三、优秀奖的学生,分别奖励3000元/人次、1500元/人次、800元/人次、500元/人次。
(2)、获得省级竞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分别奖励400元/人次、300元/人次、200元/人次。
(3)、获得市级竞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分别奖励150元、80元、50元或等值奖品。
(4)、获得校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分别奖励不超过50元的学习用具。
(5)、团体项目获奖按照上述1.5倍计算奖励。
(6)、各项目获奖奖励按照最高级别计奖,不累加计算。
(7)、获奖学生在升学、职业资格鉴定等方面按照相关政策由学校积极、推荐申报。
(8)、获奖学生在就业、评优评先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
(9)、获奖证书并记入学生档案。
(三)优秀组织奖
1、获得国赛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系部6000元/学生人次、4000元/学生人次、3000元/学生人次。
2、获得省级竞赛一等奖的,奖励系部2000元/学生人次。
3、获得市赛竞赛一等奖的,奖励系部1000元/学生人次。
3、获奖奖励按照最高级别计奖,不累加计算。
4、奖励用于本系部的教师业务培训、教科研等。
非国赛、非省赛项目以上奖励标准下浮20%
(四)赛点组织奖
省级技能大赛赛点工作的组织、服务人员,各工作组按照组织工作效果进行奖励。一等奖400元/人,二等奖300元/人,三等奖200元/人。
市级技能大赛赛点工作的组织、服务人员,各工作组按照组织工作效果进行奖励。一等奖300元/人,二等奖200元/人,三等奖100元/人奖励。
校级技能大赛赛点工作的组织、服务人员,各工作组按照组织工作效果进行奖励。原则上一等奖200元/人,二等奖100元/人,三等奖50元/人奖励。(校级比赛的具体奖励,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
三、本方案未列入事宜,由学校另行研究确定,本方案解释权在校长室。
蚌埠工艺美术学校(三职高)
201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