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省合格中等职业学校
  • 安徽省绿色学校
  • 全国纺织服装教育先进单位
  • 全国工艺美术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
  • 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 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 首页
  • 学校概况
    • 学校简介
    • 学校领导
    • 学校荣誉
    • 校园风光
    • 学校位置
    • 校长信箱
  • 新闻中心
    • 工贸新闻
    • 通知公告
    • 工作安排
    • 视频展示
  • 机构设置
    • 管理机构
      • 党政办公室
      • 人事处
      • 教务处
      • 总务处
      • 学生处
      • 保卫处
      • 招生就业办公室
    • 教学机构
      • 基础教学部
      • 成人教育部
      • 艺术设计系
      • 服装工程系
      • 计算机与数学艺术系
      • 文化旅游系
    • 群团组织
      • 工会
      • 团委
  • 党建工作
    • 党务资讯
    • 组织建设
    • 党务公开
    • 党员活动
    • 纪检监督
  • 教育教学
    • 教学动态
    • 教科研活动
    • 师资队伍
    • 专业建设
    • 课程建设
    • 继续教育
    • 技能大赛
    • 信息化大赛
    • 文明风采
  • 德育之窗
    • 德育资讯
    • 学生管理
    • 社团活动
    • 心理驿站
    • 学生资助
  • 招生就业
    • 招生信息
    • 专业介绍
    • 就业指导
    • 校企合作
    • 学子风采
    • 网上报名
  • 师生园地
    • 师生风采
    • 教师作品
    • 学生作品
    • 学习资源
    • 家长学校
  • 信息公开
    • 基本信息
    • 规章建设
    • 教师管理
    • 学生管理
    • 财务管理
    • 基建采购
    • 收费工作
    • 招生考试
    • 重大事项
    • 其它事项
信息公开
基本信息
规章建设
教师管理
学生管理
财务管理
基建采购
收费工作
招生考试
重大事项
其它事项
教师管理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信息公开>教师管理

蚌埠工艺美术学校(三职高)技能大赛管理与奖励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6-06-14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中职学校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活动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检验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加大技能教学力度,有效激发学生和指导教师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实践水平,引导学生重视实践、崇尚实践,在学生中形成良好的职业技能训练氛围,奖励获得突出成绩并为我校赢得荣誉的学生和老师,特制订技能大赛管理与奖励方案。

一、总体要求

1、建立校赛、市赛、省赛、国赛四级技能大赛常规化的机制,鼓励更多的学生和教师参与,通过大赛建立一支高水平的大赛队伍。

2、本大赛所指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经学校同意组队参加的其它各类教育学会、非教育行政部门、专业学会等机构组织的技能大赛参照执行(具体标准另行研究决定,不高于本标准)。

3、大赛所要求的基本技能融入到专业教学中,高、专技能通过组建队伍强化训练的方式进行。

4、强化训练须制定训练计划、考核标准等,系部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系部、教务处监督检查。

5、大赛奖励等各种费用由绩效工资以外资金列支。

6、奖励对象为参赛学生、辅导教师、参赛教师、系部、大赛组织、服务人员等。

二、奖励标准

(一)辅导课津贴标准:直接参与辅导的教师严格按照制订的辅导方案进行专业培训,据实申报工作量。校赛按项目不超过20个辅导课时,市赛按项目不超过40个辅导课时,省赛按项目不超过80个辅导课时,国赛不超过120个辅导课时。多赛合一按照最高标准。课酬按照10元/课时计算。

(二)大赛获奖奖励标准

国赛、省赛项目

1、指导教师

(1)、获得国赛一、二、三、优秀奖的指导教师(团队),分别奖励20000元/学生人次、10000元/学生人次、6000元/学生人次、5000元/学生人次。

(2)、获得省级竞赛一、二、三等奖的指导教师(团队),分别奖励4000元/学生人次、2000元/学生人次、1000元/学生人次。(省赛个人指导一个项目累积不超过6000元)

(3)、获得市级竞赛一、二、三等奖的指导教师(团队),分别奖励500元/学生人次.、300元/学生人次、200元/学生人次。(市赛个人指导一个项目累积不超过1000元)

(4)、获得校赛一、二、三等奖的指导教师(团队),分别奖励100元/学生人次.、80元/学生人次、50元/学生人次。(校赛个人指导一个项目累积不超过500元)

(5)、个人简单累加的团体奖按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500元、300元、200元。

(6)、团体项目获奖按照上述1.5倍计算奖励。

(7)、教师参加各级各类竞赛,按上述同等标准奖励。

(8)、各项目获奖奖励按照最高级别计奖,不累加计算。

(9)、参与辅导的老师在年终考核、评优评先、专业职称晋升、职务晋级中同等条件优先,并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2、获奖学生

(1)、获得国家级竞赛一、二、三、优秀奖的学生,分别奖励3000元/人次、1500元/人次、800元/人次、500元/人次。

(2)、获得省级竞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分别奖励400元/人次、300元/人次、200元/人次。

(3)、获得市级竞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分别奖励150元、80元、50元或等值奖品。

(4)、获得校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分别奖励不超过50元的学习用具。

(5)、团体项目获奖按照上述1.5倍计算奖励。

(6)、各项目获奖奖励按照最高级别计奖,不累加计算。

(7)、获奖学生在升学、职业资格鉴定等方面按照相关政策由学校积极、推荐申报。

(8)、获奖学生在就业、评优评先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

(9)、获奖证书并记入学生档案。

(三)优秀组织奖

1、获得国赛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系部6000元/学生人次、4000元/学生人次、3000元/学生人次。

2、获得省级竞赛一等奖的,奖励系部2000元/学生人次。

3、获得市赛竞赛一等奖的,奖励系部1000元/学生人次。

3、获奖奖励按照最高级别计奖,不累加计算。

4、奖励用于本系部的教师业务培训、教科研等。

非国赛、非省赛项目以上奖励标准下浮20%

(四)赛点组织奖

省级技能大赛赛点工作的组织、服务人员,各工作组按照组织工作效果进行奖励。一等奖400元/人,二等奖300元/人,三等奖200元/人。

市级技能大赛赛点工作的组织、服务人员,各工作组按照组织工作效果进行奖励。一等奖300元/人,二等奖200元/人,三等奖100元/人奖励。

校级技能大赛赛点工作的组织、服务人员,各工作组按照组织工作效果进行奖励。原则上一等奖200元/人,二等奖100元/人,三等奖50元/人奖励。(校级比赛的具体奖励,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

三、本方案未列入事宜,由学校另行研究确定,本方案解释权在校长室。

 

 

蚌埠工艺美术学校(三职高)

2016年3月

上一条:5月份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公示

下一条:2016年度蚌埠工艺美术学校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蚌埠工艺美术学校   /    招生办电话:0552-3163680、0552-3163830   /    地址:安徽省蚌埠职教园(淮上区双墩路1199号)

皖公网安备 34030002000605号   /    备案号: 皖ICP备09028023号 /    技术支持: 蚌埠工艺美术学校信息中心    后台登录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