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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班级受助学生认定评议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6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蚌埠工艺美术学校关于成立班级受助学生认定评议小组的通知

 

各班主任:

根据《安徽省蚌埠工艺美术学校(三职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做好2018-2019学年度班级受助学生认定评议小组的成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组织班级学生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

2、按文件精神,以班级为单位,成了以班级学生任组长,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与民主评议,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班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人数的50%,认定的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

3、认定评议小组应于9月11日前成立并公示。

4、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公示应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后请将公示照片及评议公示表交资助办。

 

2018年9月4日 

 

附件1:班级受助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信息公示表

 

   年   学期      学校班级受助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成员

信息公示表

班级基本情况

年级

班级

专业

人数

备注






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成员类别

职别

备注



















































现将班级受助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向班主任反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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