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蚌埠工艺美术学校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班主任:
根据《蚌埠工艺美术学校(三职高)学生资助工作实施管理办法》和《蚌埠工艺美术学校(三职高)国家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的精神,做好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2017年秋)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组织班级学生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
2、按文件精神中的申请条件认真组织班级评审。
3、填写《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附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必需含有本人户籍状况的页面)复印件一张,国家助学金名额按班级学生数的15%评审,并提供困难证明材料,名额分配见下表。
4、建档立卡学生名额包括在15%内。
5、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农业户籍学生(潜山、太湖、宿松、望江、岳西、临泉、阜南、颖上、寿县、霍邱、金寨、利辛)不含在15%名额内。
6、10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资助办公室。
7、学校审核后进行公示。
8、学校将拟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名单报送上级教育部门,录入资助系统。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