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级新生结核病筛查工作的通知
21级各班:
根据卫生部教育部《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卫医发〔2008〕37号)和《关于印发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17〕22号)及安徽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安徽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费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价费〔2016〕116号)等文件精神,为保障全校21级新生结核病筛查工作有序进行,现就做好2021级新生结核筛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核病筛查对象
21级所有新生。
二、结核病筛查时间
2021年9月24日上午8:00开始。
三、结核病筛查地点
各班级教室。
四、结核病筛查项目
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度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工作的通知》(蚌卫疾控〔2021〕31号)要求开展结核菌素检查。
五、健康体检机构
蚌埠市第四人民医院。
六、结核病筛查费用标准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安徽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费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价费〔2016〕116号)文件规定:结核菌素检查8元/人次。费用标准包含检查项目的一次性耗材、健康评价和干预、健康档案群体体检结果统计分析及指导服务的费用。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体检费用由学校公用经费开支,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体检费用比照高校列入代收费项目,由学校统一转付体检机构。
七、有关要求
各班级在结核病筛查期间要有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在场,组织协调学生依次检查,维持班级纪律。
蚌埠工艺美术学校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