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加强蚌埠市名师梯队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决策部署及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决定开展第四批蚌埠市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遴选范围和对象
全市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中专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以及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其中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等)教师参评市学科带头人,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参评市专业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不区分普职推荐遴选。
二、青年骨干教师推荐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教书育人,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创新意识。
2.严格遵守《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2019年修订)》《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无不良师德记录(须提供学校出具的书面证明)。
3.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其中: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教师、“双师”型教师资格的中学中专教师和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幼儿园、小学教师可以放宽到二级教师职称。
4.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后出生,计算方法下同)。
5.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二)教育工作
1.具有较丰富的学生管理工作经验,关心爱护学生,善于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对学生进行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能言传身教,注意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学风教育影响学生,培养学生的健康人格、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须提交一篇学生管理经验总结。
2.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学校各部门的管理工作,任教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工作2年以上,并受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表彰。
(三)教学工作(任教以来)
1.学科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扎实,熟悉并掌握学科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能够了解学生的发展规律,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教学成绩突出。任教以来,承担过县级以上公开课、实验课等的教学并获得好评。
2.通过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和知识结构,不断提高学科教学水平。任教以来,在教育部门组织的学科教学类评比中获市级二等奖以上或在“四赛”的“赛上课”中获市级二等奖以上。
(四)科研工作(任教以来)
1.参与市级以上教学改革实验或课题研究,有本人研究成果并已结题。
2.有一定的教育理论修养,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任教以来,在市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1篇或参加市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获市级二等以上奖励的论文2篇,或在“四赛”的“赛命题”、“赛解题”中获市级二等奖以上。
三、学科带头人推荐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教书育人,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并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所在地区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严格遵守《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2019年修订)》《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无不良师德记录(须提供学校出具的书面证明)。
3.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具有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幼儿园、小学教师可以放宽到一级教师职称。
4. 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二)教育工作
具有较丰富的学生管理工作经验,关心爱护学生,善于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对学生进行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能言传身教,注意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学风教育影响学生,培养学生的健康人格、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须提交一篇学生管理经验总结。
(三)教学工作(第1项必备,第2-4项至少提供1项)
1.一直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工作量饱满,学校校长(园长)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的周课时数须达到本校同学科专任教师周课时数三分之一。有较高的教学理论水平,形成独特的教学风格、特色。须提交一篇高水平的反映本学科前沿的行动研究报告、近五年工作量证明及每年2篇能体现本人教学特色的教案;教研员提供近五年来每年2篇能体现本人教研水平的听课评课记录。
2.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业务竞赛(含“四赛”等)或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次以上(或省级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1次以上)。
3.辅导学生参加省级高中学科竞赛、专业技能竞赛以及汇演、汇展或体育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并获得奖项(体育竞赛限团体或个人前3名)。
4 .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市级以上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1次以上。
(四)科研工作(至少具备1项)
1 .担任过已结题的市级课题组组长或核心成员,或主持省级课题研究,或参加国家级课题研究,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2.公开出版2万字以上教育教学专著(含经省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教学用书或地方课程教材)。
3.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2篇以上。(不含内刊、增刊)
(五)专业引领工作(至少具备1项)
1.指导青年教师获市级以上学科课堂优质课教学(含“四赛”等)二等奖2人次以上;或指导培养青年教师获县级以上“教学能手”、“教坛新星”等1人次以上。
2.受聘县级以上教师业务培训、课程改革培训或研讨活动中作专题报告、讲座、授课2次以上,深受参加活动的同行欢迎。
教研员还须能积极组织并参与课改实验,经常深入学校,特别是农村(薄弱)学校进行教学检查、听课评课、指导教师等。所培养的教师在上一级教学业务竞赛中,获一等奖1人以上;或有效指导校本教研取得突出成绩;或在教师业务培训、新课程培训中多次担任主讲教师,并取得显著效果。
四、专业带头人推荐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敬业精神,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遵纪守法。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受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具备“双师型”教师资格;身体健康。
3.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二)教学工作
1.全面、熟练地履行岗位职责,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能系统讲授本专业2门以上核心课程,熟悉本专业基本技能,在本专业教学中形成自己鲜明的教学特色,在学校所在地区或行业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开展校级以上公开示范教学2次以上,并认真指导学生的实验、学习、实训;教学管理人员深入教学实践第一线听课并及时解决问题;从事技术服务、生产实践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深入生产第一线的累计时间不少于2个月。提供近五年工作量证明及每年2篇能体现本人教学特色的教案,公开课、生产一线实践材料。
2.具有本专业系统而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熟悉课程建设、专业建设的基本原理、方法,对人才培养模式有较深的研究,具有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专业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的能力,能提出本专业人才培养能力标准或课程标准的修订意见和建议,能对教学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能结合本校专业建设和自身工作实际撰写并提交1份较高水平的专业建设综述报告。
3.教学业绩须具备以下之一:
(1)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受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
(2)主持建设的专业获得县级及以上重点、示范或特色专业称号;或是作为主要成员(前3名)参与市级以上精品课程、市级重点建设实习实训基地、省级财政支持实习实训基地等建设。
(3)作为首席指导教师指导本专业学生或本人在市级以上教育、人社部门举办的教学技能、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
(4)开展工学结合的专业教学改革或教学研究,总结出的教改经验或研究成果经市级以上教育(行业)部门认定,在本地区(行业)3所以上中职学校(企业)推广实施并取得良好教学效果。
(5)参加国家级专业骨干教师培训中被评为优秀学员,出国进修后回国,被省、市中职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基地聘为培训者,并承担教师培训任务。
(三)示范引领和科研工作
1.具有学术民主、合作共事的作风以及较强的组织教育科研、加强校企与产教合作等综合协调能力,具有指导和带领其他教师在企业参与技术开发或进行技术服务的经验或经历,或采取示范教学、开设专题讲座和组织教研活动等多种方式指导本专业教师开展精品课程建设和教学模式改革,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2.近10年科研业绩(至少两项):
(1)在省级以上CN期刊上发表专题学术论文或教学研究论文1篇;或在具有市以上内部资料准印证号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专题学术论文或教学研究论文2篇。
(2)主持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教学教改项目1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前3名)参与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3)独著、主编公开出版本专业专著或教材1部,或参著、参编公开出版本专业专著或教材本人撰写不少于6万字。
(4)参加市级以上教育部门论文评比,获得省级及以上三等奖或市级一等奖。
(5)产教结合、校企合作方面业绩突出,面向行业企业实际需求,主动承担与专业相关的技术服务项目,取得良好实际效果(技术服务经费1万元以上,并由学校财务核准出具证据)。
五、遴选名额
第四批蚌埠市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共遴选110名或以下,其中蚌埠市学科带头人100名或以下、专业带头人10名或以下;市青年骨干教师共遴选200名或以下。各单位推荐时要向长期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并在市县区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中成绩的教师倾斜,并合理掌握好各类教师比例。
六、推荐遴选程序
按个人申报与学校推荐、县(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初评、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遴选审定。
1.个人申报与学校推荐
符合条件的教师可以向学校申请参加第四批蚌埠市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推荐遴选,各学校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对照条件,充分酝酿,广泛听取意见,通过评审、校内公示,拟推荐人名单要在其所在单位公示3天,无异议后,于12月31日以前完成向县(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报送推荐名单和材料的工作。
2.县(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初评
各县(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要成立遴选推荐工作小组,根据推荐遴选条件,对学校推荐的人选进行全面考评,开展县区级的评选。特别要注重对教育教学实绩的考评。根据考评情况,县(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遴选推荐工作小组集体讨论确定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各县(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学校拟推荐的人选,填写《第四批蚌埠市青年骨干教师申报教师基本情况一览表》、《第四批蚌埠市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申报教师基本情况一览表》,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后,于2021年1月8 日前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同时将此表电子稿发至电子信箱22951095@QQ.com)。
3.市教育局评审
市教育局成立市级评审组,对申报人的课堂教学、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遴选结果在蚌埠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
4.2013年以来市级评选的名教师、已获“四赛”表彰的市级“学科教学名师”等两个以上称号者不再参加本次学科(专业)带头人遴选;2013年以来已获市级“教学能手”、“教坛新星”等两个以上称号者不再参加本次青年骨干教师遴选;根据本人申请和其实际工作履职情况,由学校(局属学校)、县区直接审核报送市教育局审查认定(汇总表分类单独标注),不占用本次推荐名额。
5.现正在新疆、西藏援疆援藏的教师,符合上述规定的,根据本人申请和其实际工作履职情况,可相应简化申报材料要求,由学校(局属学校)、县区审核报送市教育局审查认定(汇总表分类单独标注),不占用本次推荐名额。
6.前三批已经获评的市级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根据本人申请和其实际工作履职情况,由学校(局属学校)、县区审核报送获评称号以来的相关申报材料,申请重新审查认定(汇总表分类单独标注),不占用本次推荐名额。
七、工作要求与注意事项
1.市教育局成立由市教育局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第四批蚌埠市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人事科。
2.各县(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学校要将《关于开展第四批蚌埠市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精神传达至每一位教师。切实加强工作领导,明确分工,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初评与推荐的组织实施工作。
3.省属中专、市直其他部门办学校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申报,由其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向市教育局推荐。
八、职责与管理考核
1.市教育局对终评、公示通过的教师,授予其第四批蚌埠市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蚌埠市青年骨干教师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2.对评为“市级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的教师优先推荐参加特级教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及蚌埠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遴选。
3.蚌埠市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蚌埠市青年骨干教师纳入我市名优教师人才库,市教育局优先安排其学术活动、培训进修、省内外考察、科研立项等,并报市人才办备案享受市级教育人才相关待遇。县(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和学校应为他们进一步充实发展、发挥更大作用创造条件。
九、相关要求
各县(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各局属学校(单位)要严格申报、推荐、遴选纪律,坚持标准,规范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质量。如在申报、推荐、遴选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则取消申报对象参评资格,该教师5年内不得参加教育系统组织的评优和各类评审推荐遴选活动。
http://jyj.bengbu.gov.cn/xwdt/tzgg/86488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