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调整安徽省职工疗休养政策的通知》(皖工发【2022】4号)的文件精神,报经市教育局批准,蚌埠工业与商贸职业技术学校工会在2025年暑假期间组织我校优秀教职工、教育工作者赴浙江宁波工人疗养院进行疗休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疗休养活动的对象
校工会会员(含各类先进模范人物、优秀教职工),此次参加活动人数不超过教职工总数的三分之一,2026年之前退休人员优先考虑安排活动。原则上参加活动者三年内不得重复安排,已退休的人员不在此列。
二、疗休养时间、地点及名额分配
1、时间:8月3日-8月9日;
2、地点:浙江省宁波工人疗养院;
3、报名:请各部门按照要求严格把关、选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疗休养活动,若报名人数超过教职工总数三分之一,即按各部门名额分配调整。各部门将参加疗休养人员名单汇总表于6月13日前报送至校工会王静老师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疗休养费用
疗休养费用按(皖工发【2022】4号)的文件标准,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保险费和活动费等,疗休养费用标准按不高于460元/人·天的限额。此次活动疗休养费用每人不超过3220元。
四、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以疗休养为主,疗休养日程、活动内容由浙江省宁波工人疗养院安排。
五、有关要求
1、凡报名参加此次优秀教职工、教育工作者疗休养活动者,不去者不予任何补差。
2、参加疗休养教职工不得携带家属、子女。
3、教职工在疗休养期间,遵守学校纪律要求,确保安全,不得自行离团,不得擅自开展其他活动。
4、活动期间不得参加迷信活动,不得有赌博、酗酒等行为。
5、参加疗休养的教职工要服从和配合领队领导、工会工作人员、分组负责人的安排,严格遵守团队纪律。
蚌埠工业与商贸职业技术学校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