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和任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实施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全面提高育人质量工作方案》和蚌埠市《实施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全面提高育人质量工作方案》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发展学生核心素养。按照“少年蚌埠”行动全市中小学师生(幼儿)艺术展演活动的总体部署与要求,将开展我校艺术展演活动市级选拔活动。
二、活动主题与内容要求
主题:“唱响新时代 阳光下成长”
作品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全面展现新时代中职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蚌埠,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努力学习、全面发展、勇于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
三、活动项目
(一)艺术表演类
以班级为单位,整理汇总班级自2023年10月以后各类文艺表演活动,上报学生处(2023年3月已截止)。经学生处选拔后,于4月20日上报部分优秀作品与首届合唱节报送作品一并参加市级艺术展演活动,组织开展校园文化艺术节暨优秀表演作品展(4月30日)。
(二)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
工作坊应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 ,展示具有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教育特点的优秀传统文化艺术项目 ,包括剪纸、皮影、编织、刺绣、面塑(泥塑)、年画、版画、 扎染(蜡染)、民间手工艺制作、创意制作等。所选项目要 便于展示学生集体艺术实践活动的过程和成果,便于现场体验互动。每个工作坊参展人数共15人,其中教师3人、学生12人。
作品校级上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15日。
(报名表见附件1)
(三)艺术作品类
艺术作品上报具体项目:
报送作品必须是个人独立完成且未参加过其他评选活动的作品,作品内容围绕“ 少年蚌埠”行动计划,紧扣活动主题,特色鲜明,创意新颖,格调高雅。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 、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四开(40cm× 60cm),不建议创作横幅作品。
2.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不建议创作横幅作品。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 4 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 14 英寸(30. 48cm× 35. 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4.剪纸和手工不做尺寸要求,不建议创作横幅作品。
5.所有作品与所附作品报名表中须标明学生姓名、指导教师、学生班级。信息不全作品不予选拔市级报送。
上报时间:艺术作品校级上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15日。
上报要求:每位作者同类作品最多可报2幅。所有作品需填写作品登记表(附件2),附于作品背面右下角与作品一起提交。
同类学生作品选送市级上报总数不超过10幅。在职教师艺术作品不限数量。
校级选拔后未选送市级的作品作者可自行领回。选送上报市级的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市级上报作品发布、展览、刊发等权限归市级主办方,市教育局对获奖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 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四)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
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中小学美育教师队伍建设、中小学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具体要求见附件3)
参加对象为学校校长、教师及教科研研究与管理人员。
校级作品上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15日。
(作品报送表见附件4)
蚌埠工艺美术学校学生处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