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纺织服装教育先进单位
  • 全国工艺美术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
  • 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 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 安徽省特色建设示范校
  • 首页
  • 学校概况
    • 学校简介
    • 学校领导
    • 学校荣誉
    • 校园风光
    • 学校位置
    • 校长信箱
  • 新闻中心
    • 美校新闻
    • 通知公告
    • 工作安排
    • 视频展示
  • 机构设置
    • 管理机构
      • 党政办公室
      • 人事处
      • 教务处
      • 总务处
      • 学生处
      • 保卫处
      • 招生就业办公室
    • 教学机构
      • 基础教学部
      • 成人教育部
      • 艺术设计系
      • 服装工程系
      • 计算机与数学艺术系
    • 群团组织
      • 工会
      • 团委
  • 党建工作
    • 党务资讯
    • 组织建设
    • 党务公开
    • 党员活动
    • 纪检监督
  • 教育教学
    • 教学动态
    • 教科研活动
    • 师资队伍
    • 专业建设
    • 课程建设
    • 继续教育
    • 技能大赛
    • 信息化大赛
    • 文明风采
  • 德育之窗
    • 德育资讯
    • 学生管理
    • 社团活动
    • 心理驿站
    • 学生资助
  • 招生就业
    • 招生信息
    • 专业介绍
    • 就业指导
    • 校企合作
    • 学子风采
    • 网上报名
  • 师生园地
    • 师生风采
    • 教师作品
    • 学生作品
    • 学习资源
    • 家长学校
  • 信息公开
    • 基本信息
    • 规章建设
    • 教师管理
    • 学生管理
    • 财务管理
    • 基建采购
    • 收费工作
    • 招生考试
    • 重大事项
    • 其它事项
新闻中心
美校新闻
通知公告
工作安排
视频展示
通知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

关于选聘2019级成人教育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1-08      信息来源:

全体教职工:

2019级成人教育录取工作已经结束,现需要若干名辅导员参与成人教育管理工作。根据《蚌埠工艺美术学校成人教育辅导员条例》进行公开选聘。

具体办法:

1.  申请人必须认真阅读《蚌埠工艺美术学校成人教育辅导员条例》,并符合相关条件 。

2.  符合条件的教职工个人申请提交书面申请,并于2019年元月10日前报送成教部。

3.  经学校研究决定最终选任名单。

                                      成教部

                                     2019-1-8


蚌埠工艺美术学校成人教育辅导员条例

为了加强成人教育函授学员学习管理,沟通学员情况,提高函授学员学习的培养质量和学生素质,函授学员教学班均设立辅导员。

一、辅导员任职条件:

1. 本校教职工,原则上年龄55岁以下。

2. 政治素质好,思想觉悟高,热爱成人教育事业。

3. 熟悉成人教育特点,熟知辅导员职责,热爱学生工作。

4. 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5.熟练运用网络平台与学员交流沟通。

二、辅导员职责:

1.做好新生报到入学工作,通知学员按报到须知及时报到缴费。

2.掌握每个学员的个人信息和取得学籍情况,协助成教办做好学员的学籍异动等信息核对工作

3.负责本班学员的学费缴纳工作,及时反馈学员缴费情况,原则上年初缴纳本年度学费。

4. 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工作,宣传贯彻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育学学员遵守校规校纪。

5. 负责本班学员各种材料的收缴及发放工作。

6. 做好班级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建立班委会,调动学生中的党、团员起先锋模范作用,提高班干部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

7. 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班级学员座谈会,上交会议记录和活动照片。

8. 检查学员出勤情况,严格学生请假手续,对迟到、早退、旷课的学员要及时批评教育,并做好记录。

9. 认真记载本班学员休、退、转、复学等情况,及时向学院汇报。

10. 对于违纪违规学生要及时教育,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学校办公室。

11. 加强班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12. 完成成教部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13. 及时发布教学计划,督促学员按时上课,保证出勤率(出勤率至少要达到50%,需要考学位证书的出勤率至少要求达70%)

14. 督促每位学员按时完成网络课程的学习及考试。

15.按时收缴学员的作业、自学计划等学习过程资料,并统计整理上报。

16.妥善管理和发放学员的发票等资料,并做好记录。

17. 学员毕业前收取相关资料完成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按照成教办的要求核对本班学员的毕业信息。

18.做好申请学位证书学员的相关工作。

19.做好本班学员学习成绩的登记和通知,特别是要通知未及格的学生补考事项。

20.要熟悉了解本班教学状况,按时间要求及时传达成教部布置的各项事宜。要经常听取学生对教学的反映,沟通情况,反馈信息,协助任课教师搞好教学工作。

21. 协助成教部抓好考风,严肃考试纪律,抓好考试各环节工作。本班考试辅导员必须到场。

22. 做好毕业鉴定,组织学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建立毕业生通讯录,评选优秀毕业生和学生干部,做好毕业班的各项工作。

三、辅导员工作要求:

1. 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意识,全面体现学校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工作要求,切实解决学生的问题。

2. 在管理和服务过程中,既要坚持原则,又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充分体现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服务精神。

3. 要经常深入班级,并及时反馈学校与学生间的信息,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健康。

4. 按时参加辅导员工作会议,交流工作经验,每年写出辅导员工作总结,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5.必须按时完成成教部委派的任务,不能推诿、拖拉,不能以任何理由和形式逾期办理、补办已结束的工作。

7. 对本班学员实行全程管理,从入学到毕业,无特殊情况的不更换辅导员。

四、辅导员聘任办法:

1.辅导员每年聘任一次,凡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均可申请。

2.热爱成教事业,对成教招生给予大力支持并有突出贡献者优先。

3.提交申请者由学校最终研究决定。

五、辅导员评优办法 :

1. 政治思想好,热爱成人教育工作。

2. 对工作认真负责,并能及时解决问题。

3. 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和学生关系融合。

4. 各项工作规范,未出现过任何差错,所管理的教学班各方面表现比较出色。

5. 优秀辅导员每学年评选一次。

6. 评选比例不超过 20% 。

7. 评选工作由成教部负责实施。

8. 颁发获奖证书并予以物质奖励。

    9. 对于工作不负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因失职而影响工作的要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辅导员资格。




上一条:转发《蚌埠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下一条:通知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蚌埠工艺美术学校   /   招生办电话:0552-3163680、0552-3163830   /    地址:安徽省蚌埠职教园(淮上区双墩路1199号)

皖公网安备 34030002000605号   /   备案号: 皖ICP备05001003号 /   技术支持: 蚌埠工艺美校信息中心    后台登录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