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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学校招标、采购工作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1-01      信息来源:

各系部、处室: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设备物品招标、采购程序,严格执行设备物品招标、采购制度,加强我校设备物品招标、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成立学校招标、采购工作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采购工作组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物品采购工作中的各项法律法规,工作中廉洁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高效服务。

2.严格按学校采购要求进行,采购方案报学校确认后,方可操作。3.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使采购的申请、审核、比选、验收等过程

处于公开状态,严格按规定办理和程序操作。

4.接受全校教职工的监督和学校纪委、工会的审查。

5.招标、采购工作要适应学校工作和发展的需要,厉行节约。

二.招标、采购工作组人员

学校招标、采购工作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纪委、总务财务处、教务处、工会、基础教学部、艺术设计系、服装工程系、计算机与数字艺术系、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副校长 姚卫宁

成  员:总务财务处处长 葛治利、教务处处长 崔敏、

基础教学部主任 王福利、艺术设计系主任 刘道荣

服装工程系主任 沈姮、计算机与数字艺术系主任 李振海、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杨丽、总务财务处副处长 郑敏

监  督:纪委书记 张良树、工会副主席 陆亚

三.招标、采购工作组工作程序

1.各系部、处室提出采购申请,填写《蚌埠工艺美术学校购物申请单》,填写需规范,交由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长、校长审批,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5000元——30000元物品采购由校长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申请部门完成采购工作;30000元以上物品采购,需要形成重大事项报告报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后交由学校招标、采购工作组完成。

2.组织招标、采购人员做好市场调研,明确数量、品种、金额。完成拟采购清单报分管领导审核批准。货比三家,筛选低价优质物品。

3.物品验收和发放严格按要求进行,物品和账目分人管理,做到账、物相符。

四.招标、采购工作组纪律要求

1、所购物品凡符合招标要求的,一律进入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网采商城交易完成。

2.采购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制度,不得采购“三无产品”、腐败霉变过期产品。严格杜绝拿“回扣”的违法行为。

3.招标、采购过程中货比三家,低价优质,降低成本。树立服务教职工理念,自觉接受监督。

4.招标、采购人员不得有舞弊行为,对采购验收项目的质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该规定从2017年11月1日起执行。

 

 

蚌埠工艺美术学校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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