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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蚌埠工艺美术学校关于2017年度教师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0-26      信息来源:

蚌埠工艺美术学校关于2017年度教师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304号),为做好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保证此项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审范围:我校在教育教学岗位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在岗在编人员。

二、         岗位设置: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经市人社部门批准,2017年我校可推荐申报副高职称三名,中级职称三名,中级政工师一名。

三、         评审标准:2017年度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标准按《安徽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教师【2009】14号)。

四、         评审程序及要求:见《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以上两项见教育厅网站或蚌埠工艺美术学校网站。

五、         评审专家:由校内、校外专家组成评审专家团。

六、         纪律监督:由学校纪委、工会全程监督,校级初评结果公示。

 

蚌埠工艺美术学校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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