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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审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5-31      信息来源:

各部门、各专业技术人员:

    因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在6月9日进行,其后学校将放假,全面进入搬家准备阶段。每年市继续教育中心学时审验工作一般安排在6月底,现将本学年继续教育学时审验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验对象:我校所有需要审验继续教育学时的专业技术人员(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二、审验内容

(一)各类继续教育专业知识的培训

1、继续教育全员网上培训,学时数以继续教育中心公布学时数为准。(本次培训有2人参加主题培训已完成,其他参加信息技术提升工程,正在进行中,6月初将结束,请相关人员按要求完成培训。证书应由继续教育中心在培训合格后,统一发放,暂未发放)。本项目培训,必须完成。

2、报名参加高、初中继续教育全员培训的教师需填写校本研修记录册,并按说明填写封面学习课时。本项目相关人员必须完成。

3、参加“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市级专项培训中的各项目培训,学时数以培训证书为准;如果参加,请提供证书原件。

4、职称晋升计算机模块考试。如果参加,请提供证书原件。

5、普通话等级证书。如果参加,请提供证书原件。

6、其他各类培训,学时数以培训证书为准。如果参加,请提供证书原件。

(二)公需科目(本项目培训,必须完成)

    市、县(区)人社部门组织实施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

    2016年公需课:传统文化与法治中国,30学时(合格证书需到军培中心盖章);

    2017年公需课: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文明发展,30学时(合格证书需到军培中心盖章)。

其他年份的公需科目尚未审验的,请提供已盖章的合格证书。

盖章地点:市人社局一楼7、8号窗口,经济开发区曹凌路789号,市职教中心南门。

2017年有职称评审需求的老师,必须完成近五个年度(含2017年)的公需科目学习,并审验。

三、继续教育证书填写

因市继续教育中心暂未公布本学年填写格式,继续教育证书可暂不填写,由学校安排统一填写。

四、审验工作要求

1、根据市人社部门要求:2016-2017学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审验,全市局属各学校及各区属学校由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委托市中小学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对当年申报各类职称的人员,局属学校学时审验后报市人社局验证,区属学校学时审验后报区人社局验证,三县所辖学校由县教育局人事科、县人社局负责审核验证。

2、学时审验以校(中心校)为单位统一办理,须提交学时审验相关原件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并填报《蚌埠市2016-2017学年度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审验汇总表》。

3、按照省人社厅、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各类继续教育专业知识与公需科目培训,均应在《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中登记;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审验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凡上一学年没有进行审验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书面报告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说明原因,否则不予补审。

五、工作安排

请各系部教师和各部门专业技术人员6月9日前上交继续教育相关材料至相关系部,各系部收齐材料后上交材料和部门汇总名单一份,6月9日前交至教务处李霜老师处。

六、工作要求

    继续教育工作涉及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请各部门和相关人员高度重视,严格按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逾期未上报完成的,责任自负。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17年5月31日

 

上一条:关于期末及下学期初学校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蚌埠工艺美术学校教务处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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