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普通专业学校规范类别
名称后教师职称过渡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根据蚌教人【2017】19号文《关于做好蚌埠市普通专业学校规范类别名称后教师职称过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依据安徽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皖教秘师【2017】20号的文件精神,请各系、部、处室收齐符合过渡条件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书(或聘文)复印件并填写过渡人员一览表(聘任时间、岗位等级不清楚的可以不填写)于5月31日下午17:00前将复印件和过渡人员一览表报到人事处,电子版发至GYMXRSC@163.COM邮箱。人事处根据系部处室填写的过渡人员一览表信息将组织人员审核并填写过渡人员登记表。人事处将填写好后的个人登记表反馈到各系、部、处室交给个人签名确认。由于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人员多,请符合过渡条件的教师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及时上交证件材料,各负责人按照时间要求落实。
特此通知
2017年5月25日
附省厅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