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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一批蚌埠工艺美术学校学科带头人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2-21      信息来源:

关于开展第一批蚌埠工艺美术学校

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安徽省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专业水平,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全面提升我校教育教学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一批蚌埠工艺美术学校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全校在编在岗教师以及其他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其中基础文化课教师参评学科带头人,专业教师参评专业带头人。

二、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实施素质教育、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推进教育现代化等各项工作中起积极带头作用。

2.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蚌埠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八项禁令》,无不良师德记录。

3.从事所申报专业的教龄8年以上,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满三年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在55周岁以下,参加过国家级或省级骨干教师培训者优先考虑。特别优秀的评选对象可以不受资历限制。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近五年有考核“优秀”,或获市级及以上综合荣誉者优先。

5.参评教师积极参加进修学习,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和知识储备,提高自身专业水平;连续三年,继续教育考核达到合格及其以上。

(二)教育工作

1.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学校各部门的管理工作,有担任班主任工作经历,或负责综合实践活动(含专业集训队、兴趣小组等)或指导学校运动队训练或从事其他教育管理工作(含单位中层干部、教研组长等)。

2.具有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关心爱护学生,善于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思想实际,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对学生进行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能言传身教,注意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学风教育、影响学生,培养学生具有健康人格、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显著的教育实绩。

(三)教学工作(至少具备两项)、

 

1.一直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工作量饱满。近三年来来承担的教学工作量符合有关规定;中层干部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有较高的教学理论水平,形成独特的教学风格、特色。

2.有在农村中小学或薄弱学校工作1年以上的经历或参加企业调研活动并撰写调研报告。。

3.近五年来,获得市级及以上各级各类教学业务竞赛二等奖1次以上。

4.近五年来,辅导学生参加省级学科竞赛、专业技能竞赛以及汇演、汇展或体育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并获得奖项(体育竞赛限团体或个人前3名)。

 

(四)示范引领和科研工作(至少具备两项)

1.具有学术民主、合作共事的作风以及较强的组织教育科研、加强校企与产教合作等综合协调能力,近5年具有指导和带领其他教师在企业参与技术开发或进行技术服务的经验或经历,或采取示范教学、开设专题讲座和组织教研活动等多种方式指导本专业教师开展精品课程建设和教学模式改革,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2.在省级以上CN期刊上发表专题学术论文或教学研究论文1篇;或在具有市以上内部资料准印证号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专题学术论文或教学研究论文2篇。

3.主持或为核心成员承担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教学教改项目1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前3名)参与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4.独著、主编公开出版本专业专著或教材1部,或参著、参编公开出版本专业专著或教材本人撰写不少于3万字。

5.参加市级以上教育部门论文评比,获得省级及以上三等奖或市级一等奖。

6.产教结合、校企合作方面业绩突出,面向行业企业实际需求,主动承担与专业相关的技术服务项目,取得良好实际效果。

7.指导青年教师获市级以上“三优”三等奖2人次以上;或指导培养青年教师获县级以上“教学能手”、“教坛新星”1人次以上;或本人参加市级“三优”评比二等奖以上者。

8.受聘县级以上教师业务培训、课程改革培训或研讨活动中作专题报告、讲座、授课2次以上,深受参加活动的同行欢迎。

9.参加本专业(学科)作品汇展获得市级以上表彰。

 

三、专业带头人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敬业精神,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遵纪守法。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满6年,受聘中级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具备“双师型”教师资格;身体健康,年龄55周岁以下。

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近五年考核有“优秀”,或获市级及以上综合荣誉优先。

4.参评教师积极参加进修学习,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和知识储备,提高自身专业水平;连续三年,继续教育考核达到合格及其以上。

(二)教学工作

1.全面、熟练地履行岗位职责,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能系统讲授本专业2门以上核心课程,熟悉本专业基本技能,在本专业教学中形成自己鲜明的教学特色,在学校所在地区或行业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近5年开展校级以上公开示范教学2次以上,并认真指导学生的实验、学习、实训;教学管理人员年均听课量不少于20学时,并深入实践教学第一线及时解决问题;从事技术服务、生产实践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深入生产第一线的累计时间不少于1个月。

 2.具有本专业系统而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熟悉课程建设、专业建设的基本原理、方法,对人才培养模式有较深的研究,具有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专业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的能力,能提出本专业人才培养能力标准或课程标准的修订意见和建议,能对教学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能结合本校专业建设和自身工作实际撰写并提交1份专业建设综述报告。

3.近5年教学业绩须具备以下之一:

(1)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受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

(2)主持建设的专业获得市级及以上重点、示范或特色专业称号;或是作为主要成员(前3名)参与市级以上精品课程、省三重建设项目、特色示范学校建设项目、省级及以上财政支持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3)作为首席指导教师指导本专业学生或本人在市级以上教育、人社部门举办的教学技能、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

(4)开展工学结合的专业教学改革或教学研究,总结出的教改经验或研究成果经市级以上教育(行业)部门认定,在本地区(行业)3所以上中职学校推广实施并取得良好教学效果。

(5)参加国家级专业骨干教师培训中被评为优秀学员,出国进修后回国,被省、市中职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基地聘为培训者,并承担教师培训任务。

(三)示范引领和科研工作:同学科带头人同等要求。

 

四、评选名额

校级第一批学科(专业)带头人评选10名,长期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的教师优先。

五、申评程序

按个人申报、学校初评、聘请第三方专家评审、最后由学校根据评审意见审定。

1、2016年12月25日前,个人申报,填写学科(专业)带头人申报表,系部签字。交人事处。

2、2016年12月28日前,人事处、教务处初审。

3、2017年1月8日前,申报人按相应申报条件准备资料,并报人事处。

4、第三方专家评审,学校审定并公示七天。

5、聘任。

专家评审等环节时间另行安排。

六、申报资料

1.个人自主申报,填写申报表,初审通过的教师需按照评选标准条件,报送具体材料:

(1)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申报专业带头人需双师型教师文件或人事处证明。

(2)近三年任课情况(教务处签章),班主任工作经历(学生处签章)。

(3)各级各类竞赛获奖情况(教务处签章)。

(4)继续教育证书。

(5)论文、论著。

(6)专业、学科建设工作中所做工作情况说明(系部签章)。

(7)专业或学科发展基本思路报告。

(8)评选条件中其它资料。

七、职责与管理考核

1.学校对评审、公示通过的教师,授予其第一批蚌埠工艺美术学校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2.对评为“校级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的教师优先推荐参加政府特殊津贴、蚌埠市学科(专业)带头人评选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评选、职称职务晋升。

3.校级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纳入我校名优教师人才库,优先安排其参加学术活动、培训进修、省内外考察、科研立项等。为他们进一步充实发展、发挥更大作用创造条件。

4.学校为每位获得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荣誉称号的教师提供4000元/年的工作经费,用于教科研活动。

5.获得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荣誉称号的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专业引领作用。每年都要努力达到以下五个方面要求:(1)指导1-2名本学科(专业)青年教师,被指导者每学期至少上一次公开示范课;(2)三年任期内至少参加二次市级“三优”活动,或一次精品课程活动,在市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或在省辖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奖)论文1篇,或在市及以上范围开设学术讲座1次或校级学术讲座二次;(3)主持或作为骨干教师参与市级及以上一个课题的研究工作;(4)在校级及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示范课1节;(5)专业带头人每年对本专业开展一次专业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6)专业带头人参加本专业项目建设。

6.获得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的人员,如离开本校教学岗位,将不再享受有关待遇。

7.蚌埠市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的管理实施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三年任期,一年半中期考核,三年任期考核。对不履行本学科(专业)职责、不能发挥示范带头、专业引领作用的予以警示直至取消其称号。

八、相关要求

严格申报、推荐、评选纪律,坚持评选标准,规范评选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选质量。如在申报、推荐、评选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则取消申报对象参评资格,该教师两年内不得参加教育系统组织的评优活动。

 

蚌埠工艺美术学校

2016年12月6日 

 

 

 

附件:申报表.

 

 

 

 

学科(专业)带头人申报表

申报类别:(例**学科、**专业、**专业化方向)

 

姓名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专业技术职称

任教学科(专业

是否双师型教师

毕业学校、专业

)

班主任工作经历:

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情况:

教科研及个人获奖情况:

继续教育及培训情况情况:

其它:

系部意见: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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