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考官遴选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系、部、处室: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6〕75号)精神,今年增选一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前期已入选专家库的面试考官不再重复报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与条件
(一)范围对象
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市、县教育科学研究所、教研室优秀教研员。
(二)基本条件
1.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熟悉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及考试改革政策规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公道正派。
3.具有扎实的本学科(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从事本学科(领域)教学(研究)工作5年以上,中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官一般应具有高级教师以上教师职务。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官应具有一级教师以上教师职务。
5.年龄男在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遴选程序
(一)学校推荐。公布遴选范围和基本条件,采取个人申报和系部处室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将推荐人选表格上报到人事处,学校择优上报。
(二)市级审核推荐。市教育局对各单位推荐上报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确定的推荐人选报省教育厅进行资格审核合格后进行统一培训,对经培训合格的面试考官颁发考官证书,纳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库。
请各系部处室于2016年12月15日下午下班前,将面试考官推荐表(附件1,照片处必须粘贴电子照片)纸质版与电子版报人事处,电子版发至邮箱:gymxrsc@163.com。
附件:
1.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推荐表》从教育局网站下载 http://www.bbjy.com/n133840c23.aspx
人事处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