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现将蚌人社发〔2016〕35号关于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进行转发,请各系部在11月22日中午下班前将本部门教职工个人信息采集表交人事处沈明磊处,人事处将安排相关人员统一录入。请各系部高度重视,按时提交。
蚌埠工艺美术学校人事处
2016年11月16日
附件:采集表
中共蚌埠市委组织部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蚌埠市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
蚌 埠 市 财 政 局
蚌人社发〔2016〕35号
关于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养老保险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财政局,市直各单位,省属驻蚌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2015〕12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编办、省地税局《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若干政策规定》(皖人社发〔2016〕30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精神及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297号)要求,现就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数据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采集范围
(一)单位范围。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其中事业单位指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分类改革后的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编制部门批复划分为生产经营类,但未转制到位且未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按规定不纳入分类范围的使用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未按规定经编制部门批复分类类别的且未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不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人员范围。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单位中的编制内工作人员,包括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和原在编已退休的人员。
二、采集内容
(一)单位参保信息。共45项指标,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性质、编制人数、经费来源等内容。
(二)在职人员参保信息。共81项指标,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参加工作时间、个人身份、职务(岗位)、工资收入、任职履历等内容。
(三)退休人员参保信息。共91项指标,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参加工作时间、退休日期、个人身份、退休时职务(岗位)、退休费标准等内容。
三、采集程序
数据采集工作以单位(指独立法人单位,以下简称参保单位)采集、主管部门审核、相关部门复核的方式,具体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参保单位基本信息初始化
各参保单位填写《蚌埠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初始化填报表》(附件7)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于2016年11月4日前报送至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以下简称市征缴中心)单位征缴科前台窗口,并设立单位账户。
(二)参保单位填报数据
1.参保单位账户激活:参保单位登陆安徽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数据采集信息系统(网址http://61.190.31.164:8001/),使用本单位相关信息进行验证,获得短信提示激活账户后进入系统。
2.参保单位基本信息完善:参保单位首次登陆系统,应先完善单位参保信息后,再录入、修改、保存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根据参保单位内部管理需要可在系统中设立和管理内部非独立法人分支单位。分支单位经市征缴中心审核通过后才能激活使用。
3.人员信息填报:参保单位通过查阅资料、工作人员档案等方式,逐人确认所要填报的信息,做到各项指标准确无误,并分别在在职及离退休模块中进行填报。
(三)数据审核
1.主管部门审核:参保单位及个人参保数据采用分级汇总上报方式,内设的非独立法人分支单位负责填报本单位数据,并报上级单位审核汇总。
参保单位确认各项数据准确无误后,通过采集软件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数据一旦提交即被锁定,系统中不可再行修改。同时,参保单位通过采集软件的报表打印功能,生成单位信息表、在职与退休人员花名册等表格(涉及个人人事信息和工资待遇等内容的表格,由参保人员签字确认),经办人与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主管部门审核,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发现有误或资料不齐、填写不规范的,由原填报单位更正后重新上报主管部门审核;审核无误的,加盖公章,连同其他规定材料提交相关部门复核。
2.相关部门复核:
参保单位将主管部门审核后的单位数据采集信息汇总表(附件1)、单位信息表、在职与退休人员花名册及其他相关纸质材料(附件2至附件6)按组织人事规程报送至相关部门复核:
市编办:负责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单位性质、单位级别、编制数、在编人数、编内人员范围、人员类别、编制类型等相关信息进行确认。
市委组织部:负责对全市县级及以上人员相关信息进行确认。
市人社局:负责对市直系统科级以下工作人员的身份、职务、级别、档次、技术等级、岗位薪级、岗位级别、2013年至2015年人员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项目及标准等相关信息进行确认。
市财政局:负责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人员编制类型等相关信息进行确认。
(四)社保经办机构接收申报。市征缴中心负责接收参保单位上报的单位基本信息、在职人员数据、退休人员数据资料,结合参保单位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审核未通过的,退回上报单位重新填报,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数据纳入参保资源数据库,为下一步办理参保登记与基金征收做好数据准备。
四、时间安排
数据采集时点为采集当月。信息采集工作分阶段进行,整体工作须在12月10日前完成(各部门具体上报时间节点安排见附件 8)。
五、相关要求
(一)分级负责,迅速启动。本次信息采集工作采取分级负责原则,市征缴中心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相关驻蚌单位及其职工的信息采集工作,各县、区按照属地原则负责所属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的信息采集工作。各、县区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与市直单位同步实施,抓紧启动落实数据采集及参保登记等经办工作,并于每月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总上报至市征缴中心。
(二)明确原则,强化责任。此次数据采集工作,要坚持“稳妥实施、先易后难、分批实施”的原则,优先采集性质明确、身份清楚的单位及工作人员信息,条件成熟一个办理一个;要坚持“谁主管、谁采集、谁负责”的原则,各独立法人单位是参保职工性质、身份确定的责任主体,具体承担本单位数据采集和申报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数据采集的对象范围、标准和时间节点,依照数据采集的原则、程序和要求,开展数据采集工作,确保单位及工作人员信息数据准确、真实。
(三)严格政策,注重质量。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数据采集工作量大,情况复杂、政策性强、标准要求高,与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紧密相关,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意见》及《若干政策》规定,加强与组织、编制、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规范审批程序,认真审核各参保单位采集上报的数据,汇总、分析数据间的关联性、逻辑性,以机构编制和工作人员档案等资料为依据,严格把关,确保采集到的数据真实、准确。
采集系统使用说明文档和相关培训课件,请登陆数据采集系统(http://61.190.31.164:8001/)下载,采集系统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加QQ群 374587064交流讨论。
市征缴中心联系人:蔡雪玲
联系电话:2056813
附件:1.蚌埠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数据采集汇总审核表
2.蚌埠市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信息表
3.蚌埠市机关事业单位分支单位情况表
4.蚌埠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养老保险花名册
5.蚌埠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花名册
6.蚌埠市机关事业单位离开人员花名册
7.蚌埠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初始化填
报表
8.蚌埠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数据采集上报时间安排表
9.填写说明
中共蚌埠市委组织部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蚌埠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蚌埠市财政局
2016年10月31日
附件1
蚌埠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数据采集
汇总审核表
单位名称 | |||
单位性质 | |||
经费来源 | |||
编制人数 | 计 人。其中,全额 人,差额 人,自收自支 人 | ||
在编人数 | 计 人。其中,全额 人,差额 人,自收自支 人 | ||
退休人数 | 计 人。其中,全额 人,差额 人,自收自支 人 | ||
参保单位初审意见 | 本单位采集填报的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合法。
单位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审核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相关部门复核意见 | |||
市委组织部:
年 月 日 | 市编办:
年 月 日 | 市人社局:
年 月 日 | 市财政局:
年 月 日 |
注:本表一式六份,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参保单位及参保单位主管部门各一份。
附件2
蚌埠市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信息表
单位:人、元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邮政编码 | ||
单位性质 | ||
经费来源 | ||
编制人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
经办人姓名 | ||
经办人电话 | ||
在编人数 | ||
缴费基数合计 | ||
退休人数 | ||
退休待遇合计 | ||
|
|
|
|
注:本表一式三份,参保单位、主管部门、经办机构各一份。
附件3
蚌埠市机关事业单位分支单位情况表
参保单位:(公章)
分支代码 | 分支单位名称 | 地址 | 邮编 | 经办人 | 电话 |
注:本表一式三份,参保单位、主管部门、经办机构各一份。
附件4
蚌埠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养老保险花名册
参保单位(公章): 主管单位:(公章)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 | 性别 | 出生 日期 | 工作 日期 | 人员 类别 | 编制 类型 | 末级单位名称 | 职务 职级 | 平均缴费工资 | 签字 |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
经办人: 单位负责人: 制表日期:
注:本表一式三份,参保单位、主管部门、经办机构各一份。
附件5
蚌埠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花名册
参保单位(公章) 主管单位:(公章)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 | 性别 | 出生 日期 | 工作 日期 | 人员 类别 | 编制 类型 | 职务 职级 | 退休 时间 | 2014年9月本人情况 | 现发待遇 | 月平均工资收入 | 签字 | |||||||
人员类别 | 职务职级 | 基本工资 | 基本退休费 | 生活补贴 | 其他 | 合计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
经办人: 单位负责人: 制表日期:
注:本表一式三份,参保单位、主管部门、经办机构各一份。
附件6
蚌埠市机关事业单位离开单位人员花名册
参保单位(公章) 主管单位:(公章)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 | 性别 | 出生 日期 | 工作 日期 | 人员 类别 | 职务 职级 | 当前 状态 | 缴费工资(元) | 签字 |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
经办人: 单位负责人: 制表日期:
注:本表一式三份,参保单位、主管部门、经办机构各一份。
附件7
蚌埠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初始化填报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专管员姓名 | 专管员手机号码 |
注:此表一式两份,参保单位、经办机构各一份,于11月4之前报至市征缴中心。
附件8
蚌埠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数据采集
上报时间安排表
日期 | 上报单位
|
11月11日 | 市直机关 |
11月20日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
11月30日 | 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12月10日 | 其他单位 |
备注:其他单位视分类改革进展、人员编制核定等情况再予办理。
附件9
填 写 说 明
1.单位名称:与有关机关批准成立的文件、其他核准证件中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填写简称。
2.地址:按单位所在的详细地址填写。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果没有,填写组织机构代码。
4.单位性质:按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等填写。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填写单位主要负责人姓名。
6.经办人员姓名:填写参保单位办理养老保险业务工作人员姓名。
7.经费来源:包括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
8.主管部门:填写参保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无上级主管部门的,本项可以不填写。
9.编制人数:参保单位编制人数。
10.在编人数:参保单位在编人数。
11.退休人数:参保单位原在编人员中已办理退休的人数。
12.身份证号码:18位有效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最后一位为X的一定要用英文大写的X。
13.参加工作年月:按相关政策规定,以人事或组织部门认定的本人档案记载的参加工作时间为准。格式为4位年份+2位月份(如201401)。
14.出生年月:格式要求:4位年份+2位月,以人事档案记载为准。
15.人员类别:包括:公务员、机关工勤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人。
16.编制类型:包括:全额拨款和财政差额拨款。
17.退休时间:格式要求:4位年份+2位月份(如201401)。
18.2013年月平均工资收入:2013年1-12月平均工资收入。
19.2014年月平均工资收入:2014年1-12月平均工资收入。
20.2015年月平均工资收入:2015年1-12月平均工资收入。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6年10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