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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蚌埠市教育局关于推荐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9-03      信息来源: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集中调整我市各系列(专业)评委库成员。为扎实做好这项工作,真正选出人品正、业务好、能力强的教育教学专家组建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结合职称制度改革和我市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实际需要,请符合蚌埠市评审委员会专家推荐条件的老师于9月9日(下周五)下午下班前向学校人事处申报,学校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与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推荐条件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

 

蚌埠工艺美术学校人事处

2016年9月3日

 

  

关于推荐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

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学校(幼儿园)、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集中调整我市各系列(专业)评委库成员。为扎实做好这项工作,真正选出人品正、业务好、能力强的教育教学专家组建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结合职称制度改革和我市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实际需要,现将评委会专家库成员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委员会专家推荐条件

1.师德高尚,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政策水平和纪律观念。(对有学术行为不端、体罚学生、进行有偿家教等师德问题者不得推荐)。

2.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学术水平精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教研(科研)等工作成绩显著,为同行所公认。

3.熟悉相应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中专学校教师具备高级讲师任职资格3年(含)以上,中学教师具备高级教师任职资格3年(含)以上,小学、幼儿园教师具备一级教师任职资格3年(含)以上;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特级教师、市级名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推荐程序和时间

1.各单位公布推荐条件,个人申报,单位根据推荐条件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推荐表(附件1)和推荐评委库人员一览表(附件2,EXCEL格式),并签署意见。

2.县区教体局根据推荐条件和评审工作整体要求,对申报人员再度审核,确定入库专家人选。

3.县区教体局、局属学校(幼儿园)、市直有关单位于9月15日前将推荐表和推荐评委库人员一览表(盖章)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纸质、电子文档一并上报,联系电话:2044954,邮箱:22951095@qq.com。

市教育局将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按学科汇总择优入库,每年根据评审情况随机从评委库中抽取一定数量的专家参加相关评审工作。

三、有关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与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发挥推荐与选拔工作的导向作用,增强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

    2.分学段、学科推荐,推荐名额见附件3。

3.各单位认真梳理本单位获得过省特级教师、市拔尖技术人才、市中小学名师、小中高职称教师、省专业带头人、市级学科带头人、省教坛新星等荣誉称号的优秀教师,没有特殊原因,必须申报。

4.各单位要认真填写、审核,确保信息(尤其是个人联系电话)准确无误。

    附件1. 蚌埠市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家评委库人选推荐表

    附件2. 推荐评委库人员一览表

    附件3. 名额分配表

            

蚌埠市教育局

                                         201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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