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蚌埠市教育系统第五批干部
交流挂职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促进干部交流挂职工作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干部交流挂职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现将蚌埠市教育系统第五批干部交流挂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多岗位培养锻炼干部,使干部在不同岗位经受锻炼,丰富经验,增长才干,为实现蚌埠教育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二、工作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干部交流必须坚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
2、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干部交流工作必须确保实行阳光操作。交流的工作方案、工作程序要公开透明,考核工作要公正。
3、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人岗匹配的原则。根据干部个人的思想状况、业务专长、性格特征、发展潜力和工作实绩,通盘考虑,尽可能将干部安排在适合其发挥特长的岗位上。
4、坚持合理流向的原则。充分发挥干部交流应有的作用,从思想上认识干部交流挂职的重要意义,减少岗位变化带来的不利因素。交流应保持机关、学校整体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5、定期交流、突出重点的原则。干部交流实行集中交流与个别交流相结合,努力实现干部交流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
三、交流挂职安排
1、方式:以挂职为主。
2、对象:
(1)市教育局机关干部;
(2)各级各类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
(3)其他需要交流挂职的人员。
3、时间:到上海挂职的时间为1个月,初步拟定于2016年10月——11月;到全市教育系统干部交流挂职基地学校挂职时间为一学期,即2016年9月1日——2017年1月31日;到市教育局机关挂职时间一般为1年左右,即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
4、职务:原则上,市教育局机关干部到各级各类学校挂职任校长助理,或到先进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挂职任与现任职位大体相当的职务;各级各类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到局机关或到其他学校挂职任与现任职位大体相当的职务。
四、交流挂职基地
1、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局及其所属有关学校。
2、市教育局机关有关科室。
3、市教育系统首批干部交流挂职基地学校。
五、工作程序
1、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推荐和个人自愿相结合,产生参与交流挂职干部初步人选,并填写《蚌埠市教育系统干部交流挂职申请表》。
2、市教育局机关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报请分管领导同意,向局组干科申报拟提供挂职的岗位及对挂职人员条件。
3、市教育局组干科对各单位申报的挂职初步人选的工作情况、履职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4、结合挂职岗位需要和拟挂职人员意向,提出拟交流挂职人员名单,并结合工作实际,确定交流挂职对象及挂职职位,报市教育局党委会讨论审议。
5、下发正式挂职任命文件,挂职干部到新的岗位工作。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进干部交流挂职工作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和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参与交流挂职的积极性,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积极稳妥地做好此项工作。
2、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环境。各相关单位、部门要为干部交流挂职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关心爱护交流挂职干部,妥善安排其工作、生活,跟踪了解交流挂职干部思想、工作情况,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派出单位要及时对本单位派出的交流挂职干部予以关心、帮助。干部交流挂职基地学校要做好接受干部挂职锻炼的各方面准备。
3、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学校和个人要按照“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服从组织的交流挂职安排。各派出单位要严格执行干部交流挂职程序,集体研究决定交流挂职干部人选。
4、积极申报,认真组织。拟参加蚌埠市教育系统干部交流挂职工作的人员要填写《蚌埠市教育系统干部交流挂职申请表》,一式三份,于2016年7月28日前报送市教育局组干科。联系电话:2056531。邮箱:jyjzgk@126.com。
干部交流挂职工作由市教育局党委统一部署,具体工作由市教育局组干科负责组织实施。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