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主任:
根据《蚌埠工艺美术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做好2020-2021学年度班级家庭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成立班级家庭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组织班级学生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
2、按文件精神,以班级为单位,成了以班主任、班级学生代表等组成的班级家庭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负责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与民主评议,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班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5%(班级家庭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人数应不少于5人),工作组设组长一名,成员若干名,班级家庭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
3、班级家庭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应于9月10日前成立并在班级公示。
4、9月17日将班级家庭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成员信息公示表及班级公示照片报校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