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8月学生宿舍划归于学生处管理以来,学生处在宿舍出台了宿舍各项管理制度。比如:《学生宿舍用电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管理员职责》、《学生宿舍用电管理条例》、《学生宿舍十不准》、《学生宿舍卫生公约》等。本学期一开学校做出的由校级领导领班,全体行政干部参加的二十四小时校内值班决定。学生处为了更好做实做好这项工作,又出台了《学生宿舍行政干部值班制度》。
首先是总体要求:为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建立行政干部值勤巡视制度; 从周一至周日,每天行政干部值勤巡视,认真填写日志;值班干部如当日不能值勤巡视,应事先与他人调换;值班干部要自觉履行职责,接受监督;值班时间:每天下午4:30至次日8:00。
其次是值勤巡视职责:陪同宿管员检查学生就寝情况并在宿舍记录本上签字;次日上午8时陪同宿管员催促学生离开宿舍按时到校上课;负责处理宿舍学生的违纪行为及突发性事件,及时通知其班主任,并认真填写好记录;如遇重大事件,应及时向校领导报告;巡查宿舍的水、电、消防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如遇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以便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