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蚌人社公【2013】68号《蚌埠市事业单岗位管理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情况,按照学校制定的方案,由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报送专业技术工作材料(如教案、教学计划、班主任工作、教科研工作、辅导学生参赛情况、参与招生工作情况等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工作述职总结,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局同意,报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审核近两年的继续教育学时,事业单位管理科审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变更条件及使用职数的审批,最终报人社局工资科审批了专技五级2人,专技六级2人,专技八级2人,专技九级2人,管理七级1人的工资,经过各级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已经顺利完成2016年下半年的岗位工资变动工作。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