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纪委统一部署,从今年7月份开始到年底,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现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扣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专项工作整体部署,全面落实全省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特别是王宾宜同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以查纠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建章立制,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取信于民。
二、工作重点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的“五个有之”(即:故意刁难、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私分滥发,私办企业、大肆圈钱,同黑恶势力勾肩搭背、沆瀣一气),针对当前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侵犯群众权益、小官贪腐等现象,着力查处以下问题: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主要是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违规吃请、送礼、变相旅游、发放福利,以及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2、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问题。主要是义务教育保障资金、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补助资金、义务教育学校贫困住宿生补助资金、普通高中贫困生补助资金、中等职业学校贫困生补助资金等管理使用方面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
3、基建维修等工程建设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主要是违规操作、弄虚作假、徇私枉法、失职渎职,以及在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中官商勾结、贪污贿赂等问题。
4、管理和服务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主要是利用招生入学、教师录用和调动,教辅教材和校服等物资采购,食堂等后勤管理等机会收受“红包”、购物卡和回扣等问题,以及学校乱收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问题。
三、组织实施
(一)认真进行问题梳理。各级各单位要紧密结合自身职责、职能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集中的情况,针对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集中开展梳理摸排,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人员和时限,着力推动问题解决。各学校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线索,要组织力量进行查纠,排查中发现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报送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处理,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确保问题线索件件落实。
(二)扎实开展线索排查。各级各单位要认真梳理群众信访、案件线索、巡查监督、网络舆情等方面的情况,局纪工委指导开展线索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分级负责、部门督办、销号管理”。
(三)严肃查办相关案件。围绕本次专项活动的四项重点工作内容,重点查处十八大以后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以及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案件。要集中突破一批重点案件,与全市检察机关正在开展的涉农惠民职务犯罪专项治理活动紧密结合,加强协调,合力整治,务必取得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满意成效。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级各单位要针对专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总结。对典型性的问题,要查处一个,教育一片,做到举一反三;对于普遍性的问题,要查找漏洞,建章立制,做到源头防控。要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与深化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结合起来,建立源头治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工作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局纪工委牵头组织实施。各级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并认真对照本次专项工作确定的四项重点工作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工作方案和工作机构于7月25日前报局纪工委。对下一步工作进展情况实行零报告,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和局属各学校要在每月15日前向局党委上报当月专项工作进展统计报表及典型案例,12月15日前报送专项工作总结(材料径送局监察室)。
(二)营造浓厚氛围。根据市纪委统一部署,各级各单位要加大专项工作宣传力度,积极与新闻媒体互动,及时宣传专项工作的新动态、新举措、新成效。局党委将通过媒体曝光、文件通报等形式,适时集中通报曝光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充分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各单位党组织要坚守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以真抓真查真严的态度,出实招、求实效,切实加以推进,以专项查处工作的成果来检验“三严三实”教育的成效。要将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和政行风评议的重要内容。局纪工委要通过约谈交办、发函督办等方式,推动查处工作。对性质比较严重、影响比较恶劣或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进行重点督办,必要时直接查办;对问题比较复杂的案件,以及调查进展缓慢或处理不到位的,实地督办并视情问责。
(四)严肃责任追究。专项工作要取得实效,必须强化正风肃纪、严肃工作纪律,把责任追究贯穿于专项工作的全过程。各级各单位对各类违纪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认真整改,确保专项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群众身边“四风”问题突出的,出现严重腐败案件、影响恶劣的,坚持“一案双查”,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对“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地方和部门,要严肃问责,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而且要追究监督责任,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附件:
1.市教育局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统计表
3.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有关情况统计表